主辦單位:癌症希望基金會
為鼓勵癌症病友家庭子女努力求學,並學習正向的思考,建立健康的自我形象,並期盼藉由獎助學金之協助,促使癌症病友安心治療,並減輕其家庭經濟負擔。
大專組
【獎助對象、名額、獎金】
獎助對象為癌症病人之大學、大專(含二專及五專)在學子女,每名貳萬元整,共75名。
【申請資格】
1.父母罹癌,且罹癌父母仍在世者。
2.就讀於大學、大專(含二專及五專),且為正式學制,具學籍證明者。
3.99學年度上下學期各科成績及及格且平均達75分以上,操行成績達80分以上者。
4.具以下情形者,優先考量:
因父或母罹癌,影響家庭經濟與子女就學狀況,且缺乏社會資源介入,並經本會社工評估確認者。
【檢附資料】
1.申請表(可至本會服務據點領取申請表格,或逕自癌症希望基金會網站下載)
2.全戶戶口名簿影本或最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。
3.申請人雙親之99年度 a.所得證明及 b.財稅清單(兩項皆可於就近任一國稅分局、稽徵所申請)
4.學籍證明(務必完成100年度下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)。
5.99年度全學年成績單(如為一年級新生,請準備前一階段之畢業年限當時之成績單為成績證明文件)。
6.罹癌父或母之診斷證明。
7.自傳:內容包含a.自我及家庭成員介紹、b.家中經濟狀況、c.父母罹癌後生活之改變及因應方式、d.獲得獎助學金後的用途(以A4大小紙張撰寫500~1000字)
8.學校師長或醫院社工推薦函。
9.其他證明文件(如:低收入戶、弱勢家庭兒少、特殊境遇家庭、身心障礙手冊等,無則免附)。
【收件期間】:101年2月20日~101年4月15日(以郵戳為憑)
【注意事項】
1.經書面審查後,申請人須配合本會社工家庭訪視或電話訪談評估。
2.本獎助學金「每戶以補助一名為限」,請斟酌戶內子女狀況,由一人提出申請。
3.本獎助學金案不接受補件,申請表內容未填寫齊全或資料檢附不齊者,將於審查時排除資格;若資料填寫及檢附準備有問題,請於申請前來電詢問。
4.本會審查將依據病友是否正在治療中、社會資源協助狀況、成績與戶內是否同時有其他人申請為考量。
5.本獎助學金預計101年6月01日公布獲獎名單,並以申請人之銀行帳戶轉帳方式支付。
【申請方式】
申請人請將資料備妥後,掛號郵寄至本會「病友服務部 收」
收件地址:台北市中正區臨沂街3巷5號
洽詢專線:(02)3322-6286分機130 邱護理師 或 來電至 社團法人台灣髓緣之友協會 (02)2564-3927 社工 陳小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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